一、土地征用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土地征用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夫妻共同财产被一方转移怎么办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的情形,另一方可以保存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并根据此向法院起诉,如果情况属实,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时,可以不分割财产给对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一方债务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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