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不同于担保,不会存在中间人承担经济责任的问题。但是出现纠纷,中间人有义务作证。但是如果中间人收取了费用,则中间人与买卖双方构成居间合同关系,买卖双方出现了纠纷,如果解除买卖合同,中间人是应该返还所得费用的。中间人没有更多的法律责任,既然叫中间人,就是起一个介绍的作用,最终的审查还是要买受人和出卖人自己审查。
房屋买卖纠纷应该如何举证
1、提供房屋出卖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
2、出卖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的书面证据。出卖、出租房应提供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据。
3、提供买卖双方订立的买卖房屋合同书。
4、当事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5、如已交款或鉴定的,应提出交款的书面证明。
6、其它应提交的证据。
7、准备证据并注意法院的证据规则的规定。法院审理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依职权取证;当事人提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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