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务作品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本单位有劳动关系,有权从本单位领取固定的劳动报酬,享受本单位为职工提供的工作条件,接受本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任务,创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本单位的性质提出的任务,属于作者的责任范围,而单位应当指定作者完成一些超出作者职责范围和本单位正常业务范围内的作品,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属于法定作品。第四种确定职务作品的方法:职务作品基本上是按照作者本人的意愿创作的,而不是按照单位的意愿创作的。如果作品是按照单位的意愿创作的,那就不是岗位的作品,而是单位的作品,也就是说,单位应该视为作者的作品,作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的主要区别。职务工作应当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支付报酬,并与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这里的工作人员应当广义地理解,包括借调人员、临时招聘人员和兼职人员,但不包括为完成一项工作而临时缔结的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一方面,作者有权从单位领取固定的劳动报酬,享受单位为其工作人员提供的劳动、福利或者工作条件;另一方面,作者有义务遵守本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接受本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工作在各国的立法中,这种规定缺乏明确性。各国立法中的一种通行做法是将职务作品的范围界定为:“依照劳动合同规定创造的作品”或“为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而创造的作品”。这种规定指出了作品创作与劳动合同的密切关系,有利于明确作品的范围。3.我国判断作品的依据是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许多工作人员下班后可以从事一些他们感兴趣的发明创造。但是,利用公司内部环境和条件取得的发明创造,可以认定为职务作品,而他们只能获得相应的报酬权
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的所有权
职务作品是否可以获得报酬
谁拥有职务作品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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