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门可实施的45个职业等条件人员准备《遗失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本人两寸证件照等材料前往社保局办理。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复核申请材料后作出决定,出具证明;后再复核材料及作出决定,补办证书;证书弄好后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
出生证遗失怎么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
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
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南宁市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开展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本办法所指职业培训主要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针对特定群体,以促进就业创业和稳定就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本办法所指职业技能鉴定是指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象开展的职业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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