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采取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等措施处理员工的不当行为,但应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及社会负面影响大小进行。生活作风问题情节较轻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大可以开除,但应根据法律意识强的领导选择。如果员工只是存在男女间的生活作风问题,应采取警告、记过处分,不应开除,以免引发异议。
这个问题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情节的复杂程度、道歉的诚恳程度、用人单位(组织)对性取向的态度以及其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要是情节较轻属于生活作风问题,可以予以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严重者或造成社会负影响大的可以开除。但是,法律意强的领导一般不会采取开除(开除时必须作到有法可依)方式,会予以辞退(适用本单位的管理制度)或动员本人辞职的办法。如果只是存在男女间的生活作风问题(不是包养情)采用开除方式,明显行政(法律法规)依据不足,易引发异议。
公务员生活作风问题能被开除吗?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有生活作风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因此,公务员的生活作风问题是可以被开除的。
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与违法违纪的性质、情节以及后果相适应,实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同时,公务员的生活作风问题属于一般违纪行为,若情节较轻,则可采取警告、记过等较轻的处分。因此,在具体处分时,还需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综合评估。
这段话总结了公务员生活作风问题的处分方式和相关法律规定。公务员的生活作风问题可以被开除,但处分应当与违法违纪的性质、情节以及后果相适应,实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对于情节较轻的一般违纪行为,可以采取警告、记过等较轻的处分。公务员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生活作风问题引发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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