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公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时间:2023-06-25 10:11:53 2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公房分割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售后公房的分割由于涉及到较强的政策性因素,一般会征求原公房产权单位的意见。

2、对于不希望取得产权的一方而言,如果另一方按照购买优惠房时的价格对其进行补偿,则会存在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该方可以要求竞价取得房产,这样,即使其没有取得房产,其最后获得的补偿也不至于与市场价值背离过大。

3、对于婚前先购买承租权婚后再取得产权的公房,取得产权的一方应尽量提供婚前出资购买承租权的证据

4、对于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公房或暂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可以先协商由一方或双方共同居住,待办下房产证后再就房屋的归属进行处理。

5、根据所处角度的不同,选择性地利用96年公房承租问题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一、民法典拆迁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的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收益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应归个人所有。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补偿款中又只按面积算,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那么拆迁收益归取得公房承租权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后 房子没办房产证怎么办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分割方式如下:

(一)房子没房产证,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房子分割如下:房子没有房产证,即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

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产证后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

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

(二)房子没房产证,双方当事人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房子分割如下:

人民法院对夫妻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的归属及分割,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也不宜作出判决,只可就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进行判决。

对分得部分产权房屋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对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部分产权的,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竞价方式解决。

根据国务院住房改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福利性公有房屋的,在将标准价与成本价或者市场价之间的差价补足交清后,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公房 最新知识
针对离婚分割公房要注意哪些事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离婚分割公房要注意哪些事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