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书应注意下列相关事项:
1、离婚协议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须具备的材料;
3、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记载双方当事人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以及子女抚养等内容;
4、经过离婚登记之后协议书才有效。
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内容包括:1、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等信息。2、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3、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4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5、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6.双方签字。
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不满,应该怎么办
1.离婚后,一方对于财产分割不满,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法院是否支持诉讼的原则是订立离婚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或者胁迫。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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