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认定工伤,是可以得到包括一次性赔偿和工资赔偿。
一、出现工伤办工伤认定单位不给办怎么处理
第一步、直接去当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单位名称及注册情况、职工在单位工作的证明(工资条、出入证、考勤表、工服、证人证言等等),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
第二步、去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工伤,单位盖不盖章都可以,只要有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劳动关系裁决书就可以了。
第三步、工伤认定后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情况和个人工资及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具体赔偿标准,如单位不给,可再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赔偿,需要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赔偿申请书就可以了。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二、认定工伤后有哪些赔偿内容
认定工伤后的赔偿,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下列赔偿: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2、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是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和伙食补贴:前提是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4、交通费和住宿费:前提是在筹资区外就医,根据实际费用和票据确定;
5、生活护理费: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6、辅助器具费:前提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
7、劳动能力鉴定费;
8、一次性残疾补贴:根据具体残疾等级确定。
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单位不给盖章怎么办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单位不给盖章的,解决办法如下:
1、直接去当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去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工伤,只要有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劳动关系裁决书就可以;
3、工伤认定后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情况和个人工资及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具体赔偿标准。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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