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公司清算一般流程:
1、成立清算组;
2、对清算组的备案;
3、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5、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制作清算分配方案;清算工作完成后,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
7、申请注销。
公司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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