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开具流程指南
时间:2023-07-02 20:12:32 1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2、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3、所需材料: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注意事项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在家去世的亲人在哪里开死亡证明

在家去世的亲人可以到街道办事处和医院领取,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卫生站出具的证明。

死亡证明包括: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有《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3、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派出所开死亡证明流程如下:

1、由直系亲属携带死者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材料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

2、派出所进行受理审查;

3、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

4、符合条件的开具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全文7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公民死亡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 凡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死亡事实,有关当事人可向死亡事实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
    更新时间:2024-02-01 18:30:26
查看死亡证明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死亡证明 最新知识
针对死亡证明开具流程指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死亡证明开具流程指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