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求解散公司的具体情形包括: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无法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股东都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公司解散和公司破产有什么区别吗
1、实施主体不同
(1)公司解散的执行主体可以是公司自行解散,也可以是主管机关和法院命令公司强制解散;
(2)公司破产是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2、适用法律不同
(1)公司解散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公司破产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3、是否可以重新恢复不同
(1)中国目前暂无规定公司解散后还可以重新恢复公司,进行经营活动;
(2)公司破产时,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和解,经法院允许,可以恢复企业并整顿公司,使之可以正常经营活动,反之恢复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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