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劳动法中广东规定高温费几个月?
时间:2023-06-28 16:45:08 33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高温补贴是我国的大多数地区都会有的一种补贴,在企事业单位的企业职工的工作环境超过三十七度的时候,该企业职工所在的企事业单位是需要给予该企业劳动者以一定的高温补贴的,如果又遇到企事业单位拒绝支付高温补贴的情况的话,大家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广东规定高温费几个月呢?

2016年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根据国家规定,高温补贴发放的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的时间。

2016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

2016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

2016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一、可领高温补贴的人群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二、高温福利

1、达37℃以上,下午暂停工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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