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一、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形有: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适用法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的规定:1、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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