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享产权房申请资格要求申请人需满三十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以家庭为申请主体的需要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的条件,在北京市内没有购买其他住房,一个家庭只可申请一套共享产权房。同时,在北京市已经有房屋的转让记录的不可以再申请。
北京共享产权房申请资格要求:1.申请人需满三十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申请人需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以家庭为申请主体的,成员要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2、以家庭为申请主体的需要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的条件,在北京市内没有购买其他住房,一个家庭只可申请一套共享产权房。3、以家庭为申请主体的在北京市已经有房屋的转让记录的不可以再申请。
3. 北京市共享产权房申请规则
按照《北京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北京市非住宅类自有产权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北京市非住宅类自有产权住房租赁备案申请表》;
(二)申请人签署的《北京市非住宅类自有产权住房租赁合同》;
(三)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
(四)受托人身份证、租赁合同;
(五)房屋租赁市场准入证明;
(六)房屋租赁税费缴存证明;
(七)房屋租赁保险证明;
(八)其他证明材料。
因此,对于北京市共享产权房申请规则,需要提交以上七项材料,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后才能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这一规则旨在规范北京市非住宅类自有产权住房租赁市场,促进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共享产权房申请资格要求严格,需满足年龄和民事行为能力条件,且以家庭为申请主体时需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同时,在北京市内已购买其他住房的家庭不可以再申请共享产权房。申请办理北京市非住宅类自有产权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时,需提交七项材料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这一规则旨在规范北京市非住宅类自有产权住房租赁市场,促进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申请家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三)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四)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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