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审查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一、申报需要提交的资料齐全:
1、本年度《企业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费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
2、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3、上年度企业劳资报表;
4、申报时在职职工本年度个人缴费工资电子表格;
5、申报时已退休人员本年度个人缴费工资电子表格。二、申报表的填写应符合填写说明的要求,内容完整、正确: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红章),表一加盖法人代表章、承办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签字完整。三、参保单位下属独立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统一在我局参保的,由参保单位提供本单位统一劳资财务报表,填报《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并对其填报数据负责。没有本单位统一劳资财务报表的,除填报《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外,其下属独立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必须填报《企业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费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附劳资、财务报表。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申报提交资料完整;2、申报表内容填写完整、正确;3、申报基数是否按照《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填写。
对审核通过的申报表加盖公章,返申报单位一份申报表留待备查,并出具缴费通知单。
申报基数按《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填写。1、单位缴费基数的确定应以上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作为本年度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基数。原则上申报的单位缴费基数应与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上的实发工资总额一致,如出现不相符的情况,请填写《申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说明》[格式文本下载]2、职工个人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且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保底和300%封顶。3、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应不低于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3、缴费费率应与当年度公布的费率一致4、缴费单位有分支机构或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需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申报明细表》明细表合计数应与总表数相符。
1.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即时审核签章;
2、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A028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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