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八十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有生活补助和优惠政策,部分地区还有医疗补贴和生活补贴。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
同时根据老人的医疗需求,国家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医疗保障制度,为看病的老人发放医疗保险,报销老人看病所需的医药费和部分个人所需的费用,这些费用都由政府承包。各地在落实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政策时,应对老年人予以适度倾斜。
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要在保障“三无”老年人、“五保”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优先照顾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
八十岁老人还要交新农合医保吗?
八十岁老人可以不交新农合医保,具体如下:
1、如果老人有其他类型的医保或者可以获得其他补助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不用再交该类保险;
2、但是老人自愿缴纳的,也可以缴医保费用。具体可根据当地的医保等政策来决定。
农村合作医疗办理条件有以下三点:
1、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农村在籍居民;
2、持有二年以上暂住证并在当地农村从事农副业生产的非本市籍居民;
3、经县级市人民政府或同级合管办批准的其他居民。办理流程:
(1)登记审核阶段:各村参合人员以户为单位向本村村委会提供居民户口本,有村委会负责对本村符合条件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增减,最终上报确定人员名单一式四份;
(2)初步审核阶段:各村村委会将本村参合人员信息核实后缴乡包村干部,由各包村干部对其所包行政村的参合人员核查统计表及所提供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把关;
(3)复核审查阶段:乡卫生工作办公室对包村干部初审后的资料进行复核验收;
(4)公开公示阶段:各村参合人员资料经乡卫生办复核验收后,各村以村为单位将登记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汇总上报阶段:乡卫生工作办公室将公示后的结果进行汇总上报召陵区卫生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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