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职工因工伤被认定为五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十八个月,六级伤残十六个月。用人单位应当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并安排适当的工作。安排工作困难的,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者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者的百分之六十。
五级六级伤残企业难以安排工作怎么办
五级六级伤残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处理方式是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津贴。职工本人愿意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60个月、六级48个月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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