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生逾期交付房产的情况,要求购房方务必向售房机构提出正式的督促函告,督促函告发出后历经三个自然月仍旧未能回复交付相关事宜的,购房方可向售房机构发出正式的退房通知书。收到此退房通知书之次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售房机构需为购房方办理退房手续,并将购房款项全额退还至购房方手中,同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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