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价市场面临开发企业延期交付房产的挑战之际,作为消费者的购房者拥有司法手段捍卫其合法权益的权利和必要。实际上,如果在以下几种特定场景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及其明显的延期交付行为,购房者应该毫不犹豫地启动法律程序保护自己:
第一种,当开发商未能依照相关合同条款的约定,按时将该房屋的接收情况告知购房者,或者在预先约定的时间范围内没有履行把房子交给购买方的承诺时;
第二种,即使开发商已经礼貌地通知购房者前来检查尚未接收的房子,但是如果买方认为这个房屋整体上并未达到合同中所规定的交接标准,他们有权利拒绝接受房屋钥匙,并且同时要求开发商赔偿由于迟延交付而给他们带来的经济损失。除此之外,当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接收房屋之后,如果发现房屋仍然存在质量问题,他们同样可以以此为依据,向开发商提出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的合理诉求。
最后,如果发现开发商确实存在延期交付的实际情况,购房者应该首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如果经过多次催促后,开发商在三个月之内仍然无法交付房屋,那么购房者便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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