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2014年9月19日,绍兴市越城区消保委接到市民裘先生的投诉,反映某公司的营销人员介绍其购买该公司的消费卡,该消费卡有较高的回报率,高达每月每万元200元的红利让裘先生心动了。于是在6月和8月裘先生先后三次去该公司签订合同,三次共购买该种消费卡6万元。但近期裘先生因家中急需用钱,于是去该公司想退钱退卡,无奈公司不许,说是需要收取35%的违约金,裘先生不满,要求协调解决。
【处理过程及结果】在接到裘先生的投诉电话后,绍兴市越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该公司的负责人和裘先生,经过与公司经理的反复协商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同意退还裘先生的6万元现金,不收取违约金。
【案例评析】利用消费卡分红利来获取利润的做法并不少见,这也是一种投资行为。这种做法能使双方互利,对于公司而言,这是一种集资行为;对于消费者而言,这种方式能够获得相对丰厚的收益。但是从另一方面看,这种消费卡的风险很高,主要表现在公司负责人集资之后有可能携款逃跑,这类案例也屡见不鲜。在此提醒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时应提高警惕,购买此类消费卡之前应全面了解情况,选择正规并且信誉度高的大公司,否则很容易赔了夫人又折兵。同时也要注意回报率越高,往往风险越大,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避免承受巨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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