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正文部分包括案由、审判经过、判决结果、上诉人的基本情况、合议庭人员署名。对民事案件的二审不服,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刑事自诉状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有哪些
1、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2、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3、案由和诉讼请求:(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4、事实和理由
(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的,在写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之后写清。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5、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证人详细住址)
6、此致
人民法院
7、自诉人:
8、代书人:
9、年月日
10、(附:本诉状副本份)
(副本份数按照被告人数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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