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认定下来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在受理之日起15-60天内作出结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所在单位,并有明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不同地区在提交申请材料和认定程序上存在差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建议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逾期不申请工伤认定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根据《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申请工伤鉴定企业职工,因下列情形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日常生产、工作或者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从事与本单位重大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但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的
(二)从事科学实验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的与本单位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造成的职业病;(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内因不安全因素造成的事故;(五)(六)从事抢险救灾和其他维护国家利益的活动的,社会和公众
(7)退伍士兵转业后旧伤复发
(8)因公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受伤、失踪,或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9)发生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在规定的时间和上下班的必要路线上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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