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年终奖不发放,当事人一般能选择仲裁的方法来解决。此纠纷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要到法院诉讼解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申请仲裁一般需要如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个人应当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
2、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携带原件供核对;
3、身份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须列明委托事项和具体代理权限,有授权者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授权日期;
5、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材料清单,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6、当事人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辞职后年终奖还有吗
我和单位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却只有一份放在老板那里。现在我在这家单位工作了半年,觉得这家公司不大适合我,想跳槽换个新环境。我打算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我想辞职的事,但是公司的态度很坚决,他们表示现在公司缺人手,我不能辞职,否则后果自负,并说公司的年终奖将在春节后发放,辞职就没有年终奖了。我不知道这种说法合不合理。田女士附记:年底及春节前后是跳槽的高峰期,跳槽者往往会碰到类似田女士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以克扣年终奖的方式来防止劳动者辞职、跳槽,到底合不合法呢?
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
律师说,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或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其中,奖金一项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而对于生产奖的范围,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由此推知,年终奖其实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因此可参照《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论处。田女士所在的公司如果以她跳槽为由克扣年终奖,那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