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一方所得的财产,如没有约定,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分居期间的债务,具体还要看债务产生的原因以及发生债务后取得的财产的用途是什么,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负债务,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一、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怎么办
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共同连带债务清偿;个人债务由一方自行清偿。 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一方所得的财产可以书面约定归其个人所有,一方的外债由借款人承担。同时,为避免夫妻双方就逃避债务恶意作出不利于债权人的协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类似协议必须明确告知债权人。只有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关于各自财产和债务的约定,才能对抗对方的债权人。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有哪些
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如下: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全文7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