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代替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继承人子女的继承份额。在二级继承人中,其兄弟姐妹与被继承人同属一代,不符合晚辈直系血亲的条件。因此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在被继承人死亡前死亡,故不发生代位求偿。
放弃继承权后可代位继承吗
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
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
虽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产生代位继承的唯一条件,但在继承人死亡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放弃了无偿享有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放弃,标示着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一个没有继承权人的子女,当然就不会产生代位继承的问题了,所以,放弃继承权,也就不产生代位继承问题了。
所谓继承遗产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由于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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