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也就是说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就需要军人的同意才可以,否则是不能够离婚的,但是如果军人在婚姻中属于严重的过错方,可以进行离婚。
我国法律对女职工孕期特殊保护的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哺乳期妇女是不可以被辞退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妇女哺乳期内应当支付规定标准的工资待遇,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妇女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有关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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