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人领证配偶有影响吗
失信人员领证对配偶无影响。
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法律责任主要针对当事人本身,包括限制高消费、不得担任公司高层、子女禁止上高价私校、不能参政、影响个人信誉和出国旅行等。
这些举措不会直接牵涉到当事人的配偶权益。
若对方利用共有资产进行高额消费,也可能面临相应限制。
婚前成为失信人,婚后有可能对配偶造成影响,因为婚姻期间两人的信用是相关联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修改)》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二、失信人名单申请强制执行找谁
当事人须赴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
该申请应向原审判法院或其同等级别且拥有被执行资产的法院提出。
具有法律权威性的民事、刑事判决及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均由原审判法院或与其同等级别的被执行资产所在地法院负责执行;其它法令则由被执行人居住地或被执行资产所在地法院负责执行。
此外,强制执行亦涉及管辖权问题。
人民法院所作的有效民事及调解书的执行,应由原审判法院负责。
(1)对于包含财产事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的执行,也应由原审判法院承担。
人民法院所做出的先予执行的裁定,由原审判法院执行,而执行回转的裁定则由做出该裁定的法院执行。
(2)承认并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由做出该裁定的法院负责。
我国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书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决定,由被执行人居住地或被执行资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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