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丈夫信用记录不佳,其配偶理论上依然有资格进行购房贷款申请。
银行在审核相关申请过程中,通常会要求借贷者如实陈述与其贷款事务及其经济状况相关的详细信息,而借贷者应依法履行此项义务,此外,贷款人还将对借贷者的信用记录展开评估调查。
在此背景下,当妻子作为借贷主体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时,贷款人势必对其个人信用记录进行全面审查,只要妻子的信用记录良好,即便丈夫的信用记录存在某些瑕疵,银行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审批房屋贷款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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