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区物业保管电动车是收费的,在保管期,因物业保管不善造成电动车毁损、灭失的,物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小区物业保管电动车是免费的,那么物业与电动车主之间形成的是无偿保管合同关系,物业能够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那么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时电动车主必须举证证明物业有重大过失,物业才会承担责任。在司法实践中,电动车主都是难以举证物业存在重大过失,小区物业也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电动车在小区丢了物业赔偿吗
看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物业做到了日常的安排人员进行定时的巡逻,小区人员和车辆的出入严格登记,监控记录完好等服务企业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不存在失职情形,业主不能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有明显的失职情形,并且这种失职与业主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则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盗窃是由于物业保安措施的严重失职造成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承担相应责任,如何赔偿需要双方协商。
3、还存在一种情况,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若发生火灾、财物丢失等情况由物业服务企业赔偿,作为对价,业主在平时要支付相应的费用,那么如果发生财物被盗事件,物业服务企业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5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