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收到起诉书后开庭时间根据案件排期情况而定。一审审理的刑事案件,多长时间开庭由法院依照案件的排期情况确定,但是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公诉案件要遵循以下的时间: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之后,应该确定好合议庭的组成的人员,把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的副本最迟在开庭十天以前送达到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立案多久开庭
立案以后要经历一下几个步骤就可以开庭。
1、答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这个阶段需要25日。
2、组成合议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这个阶段需要3日。
3、调解。《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这个阶段需要1日。
4、通知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开庭要在3日前。
综上,从立案到开庭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9条规定:
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61条规定:
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
根据前款规定不起诉或者撇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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