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老板不让走怎么办
时间:2023-06-04 21:11:06 4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辞职老板不让走怎么办

你可以写辞职报告,提前一个月书面邮寄给工作单位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你辞职,你也可以在用人单位收到辞职报告满30天时办理工作交接并离职,此时已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算工资。

二、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辞职通知书一定要送达公司,并保留相应的证据。如果职工将辞职通知交给公司但未签收,到时发生争议时公司会反过来说职工未通知即擅自离职,属旷工行为,这样将对职工非常不利。如果公司不签收,建议使用EMS方式快递辞职通知书,并在EMS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即使公司拒签EMS,亦可凭邮政局的退件凭条证明已经履行通知义务。在离职前按照用人单位要求进行离职前的工作交接、返还公司所有的财物等,以免被公司倒打一耙说侵占公司财产不退还。

三、哪些情况下员工可以辞职

(1)在试用期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式状态,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暴力是指用人单位直接以身体强制的手段强迫劳动者为其劳动;威胁是指用人单位以实行暴力或其他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手段,强迫劳动者为其劳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用人单位拘留、禁闭或采用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在劳动者已履行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数额、日期或方式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或者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履行劳动义务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和安全卫生条件,这些都是违法、违约行为,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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