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效撰写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技巧
1.买卖双方的主体信息。如果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2.房屋状况。包括房屋位置、房屋面积、房屋装修情况、是否含家具等。
3.价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4.房屋交付的时间。
5.如果小产权房有可能办理产权证,应当约定卖方有配合办理产权证的义务。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条款,双方签字及日期。虽然买卖双方可以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建议不要购买小产权房。因为小产权房没有经过合法登记,也很可能无法办理登记。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采取登记生效制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也就是说,小产权房的买卖协议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协议。
二、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有哪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有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小产权房屋买卖,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应作无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买了小产权房拆迁后补偿归谁
买了小产权房拆迁后补偿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n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n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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