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承包方不需要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一、不可抗力解除合同能否要赔偿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是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的,但是应当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未及时同通知合同相对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道路交通费、误工损失等,应当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负责赔偿。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能否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能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处理原则为:
1、合同不能履行需要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因果关系。
2、当事人一方要求免责的范围应与疫情导致的影响相当。
3、发生疫情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时,当事人应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全文6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