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更期间法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1)不需要。法人不是人,而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包括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变更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确需出具有关说明的,只需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
(2)《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一般以公司的资产承担,不涉及股东的利益,但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相混淆的除外。即使有变动,也只会影响变动后的债务。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1份原件)(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署)
(2)企业变更申请委托书登记证(原件1份)
(3)经营者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机关代理的,应当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关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免职证明原件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原件(5)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6)法定代表人信息(填写申请表,方便登记机关收集信息)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全部复印件(1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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