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丢失,一般要求户主带上其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申请补办的,户主若忙可以写上委托证明,让户员带上其身份证原件,委托证明到户籍部门申请补办身份证。一般情况下,户口本丢失无法委托非户员的公民进行补办。
户口本丢失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进行补办
1,户主亲自补办:
户主亲自补办需要户主带上其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的户籍部门申请补办户口本,相关办证人员会核对资料好,按照当地补办户口本流程补办户口本给与户主。
2,户员代为补办:
户员代为补办户口本,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
1、户口本丢失补办书面申请2、户主本人居民身份证3、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4、户主的委托授权书
家庭成员按户口本算
在我国家庭成员的个数确实按户口本算。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都属于家庭的一部分。
《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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