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后注销户口需要带如下材料:正常死亡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
一、户主去世了,要更换户主吗
一、户口簿的户主已经去世,需要对户口簿进行户主更换,具体的手续如下:
同一个户口的户(在家庭内部协商过成为户主的),需要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户主死亡证明等资料以及当地需要提供的资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咨询办理。
二、办理户口簿户主更换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参考如下:
1、新户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
3、户主变更申请表(当地机构有专门填写格式)。
4、原户主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
5、其他当地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怎样制作死亡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三、办理户口注销都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户口注销需要的材料:
1、注销境外定居人员户口:凭境外护照,户口本直接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收缴身份证;
2、入伍户口注销:凭入伍通知、户口簿、入伍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3、注销死亡人员户口:正常死亡的,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户口本、死亡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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