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复议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口述情况进行记录以供审查。
一、自己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处理。
1.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申请行政复议必须书面提出吗
申请行政复议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复议申请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书面形式;
即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据以请求复议机关启动复议程序的申请文书;另一种是口头形式,但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向复议机关申请提起行政复议。
三、国有土地征地行政复议要怎么申请
国有土地征地行政复议申请方式为: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申请形式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
3、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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