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现在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是免费的,即使是村规民约,也不能和国家的政策相违背。
一、农村建房政策
1、宅基地转让、出租、赠与后禁止建房随着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开展,国家正在大力推动宅基地转让、流转等工作的开展,而且对于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水资源保护区禁止建房水资源保护区是国家的重点保护地区,而且那里有天然的水资源,为了避免受到污染,就不允许农民在保护区建房,即使是建房了,导致水资源得到污染的,那么会由相关乡镇部门核实后责令拆除,而且没有任何补偿。3、未获得审批不能建房现在农村宅基地建房要求获得审批。向当地乡政府提高申请后,通过审核才可以建房,没有通过审批,私自建房的,就属于违规建房,房子需要拆除。4、宅基地有偿退出禁止建房现阶段国家正在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以及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农村居民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当农民退出宅基地后,就相当于放弃了农村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这样就不能在进行申请建房了。5、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禁止建房。
二、宅基地属于个人还是国家的呢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1、我们国家的土地只分两种:一则是国家所有的土地一则是集体所有的土地。
2、农村宅基地:应该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虽然在现实当中,农村宅基地似乎是归村民所有。但法律的规定是:宅基地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而且一般是按照一户一地原则,如果子女结婚或者是落户村集体组织,确实需要的,可以申请宅基地来建造房屋。
3、不过现在我们国家的宅基地,特别是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在性质上似乎有所改变。很多宅基地都建造楼房出租,或者偷偷拿来买卖。而且很多非村集体组织成员都有多块宅基地或者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有多块宅基地。
三、本村村民可以买卖宅基地吗
本村村民是可以进行宅基地买卖的,但是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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