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将由用人单位在产假期间支付。对用人单位而言,可以下个月起一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用人单位按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生育津贴,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以在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申请拨付时,应提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请表、身份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等材料。
生育津贴的标准
《社会保险法》第56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女职工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
《社会保险法》在明确了生育津贴标准的情况下,事实上也明确了女职工产假待遇的问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即生育津贴。
依据规定,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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