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中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的庭审程序如下:
1.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
(1)庭前准备工作。
(2)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3)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4)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5)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
(1)宣布法庭调查。
(2)当事人陈述。
(3)归纳小结。
(4)当庭举证。
(5)当庭质证。
一、买卖合同纠纷的庭审流程有哪些
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开庭前要先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后,审判员或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等。审理时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被告再进行答辩,然后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可以进行调解。调解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庭审结束。
二、打架斗殴民事起诉的流程
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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