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工厂工作时,如果工人误伤,受害方通常不需要赔偿,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参加工伤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补偿,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疾病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认定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认定的事项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承担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
建筑工人受伤是否由关联承包人承担赔偿金?三类受伤的建筑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实践中,建筑工人是由承包商雇佣的,承包商往往隶属于一家建筑公司。因此,当工人受伤时,他可以向承包商、其附属建筑公司,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向雇主寻求赔偿。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雇主应对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伤害负责,在建筑工程中,工人受雇于合同工长,而合同工长实际上是工人的雇主,因此当工人受伤时,他们可以要求合同工头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工人受伤,他们可以向工头所属的建筑公司索赔,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承包商想承揽建筑工程,他们往往会选择一家建筑公司作为附属公司,这样就很容易承揽工程,劳动者受伤时,承包人不愿意或者不能承担赔偿责任的,由于上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发包人和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合同或者分包业务的发包人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劳动者受伤,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
从上述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如果用人单位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承包人不具备施工资质,允许或者默许承包建设工程,如果劳动者受伤,发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不能赔偿的,发包人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但是,发包人将建设工程承包给有资质的建筑公司的,当工人受伤时,通常与雇主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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