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失去监护权后,其监护权是否可以转让?
时间:2023-08-30 00:40:05 11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监护资格不能随意放弃,但可以转让。监护人应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如对监护人确定有争议,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可指定监护人。当事人对指定不服时,可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监护资格通常不能随意放弃,但可以转让。依据法律规定,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协商确定监护人,并且监护人应该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如果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指定监护人。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能否将监护人资格转让?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监护人资格不得转让。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得虐待、遗弃或者非法剥夺监护人的资格。监护人资格的转让可能导致被监护人受到损害,因此法律禁止监护人资格转让。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被委托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对被委托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虽然监护人不得转让监护资格,但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

监护资格的转让可能对被监护人造成伤害,因此我国法律禁止这种行为。不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将部分或全部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监护人负责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或非法剥夺监护人的资格。监护人资格转让可能导致被监护人受到损害,所以我国法律禁止这种行为。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符合法律规定的人。被委托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监护人也要对被委托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全文8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监护 最新知识
针对 监护人失去监护权后,其监护权是否可以转让?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监护人失去监护权后,其监护权是否可以转让?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