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官司
分三种情况:
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申请免费法律援助打不起官司的讨薪人员,可以向欠薪的老板和单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免费帮你打官司。
3、找政府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可拨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12333”热线,登录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直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辞职讨薪遭拒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张先生在福州一家公司上班十余天后,14日上午提出辞呈,但在索要工资时遭拒。张先生告诉记者,从月初开始,他在福州某公司营销部上班,当时公司承诺他每月的基本工资为1200元,另外还有业务提成。工作十余天后,张先生觉得上司在工作上歧视他,便于14日上午提出辞呈。
张先生在福州一家公司上班十余天后,14日上午提出辞呈,但在索要工资时遭拒。
张先生告诉记者,从月初开始,他在福州某公司营销部上班,当时公司承诺他每月的基本工资为1200元,另外还有业务提成。工作十余天后,张先生觉得上司在工作上歧视他,便于14日上午提出辞呈。当他要求领工资时,遭到拒绝。
14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陈女士告诉记者,张先生的辞职手续没有办妥,所以无法支付工资。
陈女士说,张先生3月初到公司上班,现仍是见习业务员。进公司后,他一直在接受公司提供的免费培训。“公司规定,员工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打报告。”陈女士说,张先生的突然辞职违反了公司规定,而且公司承诺给张先生的月工资是1000元,公司是这个月15日发上个月的工资,因此现在无法给他发工资。
张先生认为,自3月1日以来,他都在该公司上班,公司理应付工资。此外,他已把辞职申请表递给了营销部经理,经理不肯签字。
“13日我的同事叶小姐也离开公司,也没拿工资。”张先生说。记者随后从福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的叶小姐处得知,她也只工作了十余天,13日提出辞呈,在索要工资时同样遭拒。
福州义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德表示,按《劳动合同法》要求,处于见习期的员工可随时提出辞呈,并不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此外,只要员工有到单位上班就应该拿工资。李文德建议,张先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双方协商解决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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