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需要完成哪几个步骤请记好关键步骤
工伤认定需要完成的步骤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申请都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都需要下列材料:
1.《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
2.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或者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4.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家庭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职工的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7.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工伤认定不赔偿怎么办
工伤认定不赔偿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n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n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n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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