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依据: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局、陕价涉发(93)51号文件规定。
二、收费标准:
1、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
(1)设立登记费收费标准:
公司设立登记证、应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登记费、注册资本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分公司设立登记,设立登记费为300元。
(2)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00元。
(3)公司因证、照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重新补(换)证照的,每份收取50元。
公司需要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工本费10元。
2、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收费标准
(1)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收费,注册资金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按0.8%收取,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费,开业登记费最低为50元。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企业法人设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收费为300元,变更登记费为100元。
筹建企业登记收费50元。
(2)企业法人增加注册资金,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之和未超过一千万元的,增加的部分按0.8%收取,超过一千万元的,其超过部按0.4%收取,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费,收取增加注册资金登记费后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
(3)企业因证、照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重新补(换)证照的,每份收费50元。
企业需要领取企业法人营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工本费10元。
3、个体工商户收费标准: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20元。
(2)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费10元。
彬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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