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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中关注税务处理的合法性
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有强烈的节税动机。部分地方政府为了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也经常违规给企业较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改制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应将应交税金作为审计重点之一,关注以前年度公司有关税收的账务处理和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重点关注企业有无通过下列手法偷逃税款:一是设置多套账,对外提供的账册和报表少计收入,或者发出商品、收到货款也不确认收入,既少交了增值税,又能降低利润,少交所得税;二是将固定资产计入成本费用,既减少利润,偷逃所得税,又多抵扣进项税,少交增值税;三是工程领用的存货进项税未予转出,造成少交增值税;四是无任何依据,少提应交税金,或无任何依据将应交税金转入资本公积;五是地方政府采用税收包干政策等违规给予税收优惠;六是通过关联方,利用不合理定价,转移收入和利润,造成少缴税款。
所以,对于偷逃的税款,注册会计师应建议企业同主管税务机关协商后予以补交;对于违规的税收优惠应取得有权部门的追认。通过改制,将民营企业历史上形成的税务问题进行妥善解决,减少改制后企业的税务风险,也使民营企业家放下历史包袱,更好地投入改制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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