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在第一位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方又将房屋出卖给另一位购房者。
(2)开发商方故意向购房者隐瞒项目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信息,或者向购房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而诱导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
(3)开发商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导致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付款。
(4)所出售的房屋已经被抵押,但出卖时隐瞒这一事实。
(5)交房时,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并且面积误差比值超过3%,那么3%以内(包括3%)部分的房款额由出卖人返还给买方,并支付利息。超过3%部分的房款额,出卖人双倍返还买方。
一、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1、恶意违约。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至商品房所有权移转之前,出卖人对在建工程与建成后的商品房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名下财产,将在建工程抵押于第三人获取建设资金,或者将商品房再次出售于第三人。
2、欺诈。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在商品房买卖中可以请求双倍赔偿的情形有什么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
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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