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查阶段一方当事人能否向对方当事人发问,辩论
时间:2023-06-13 21:55:48 14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法庭调查阶段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当事人发问、辩论。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民事是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庭审权利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顺序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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