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要件:当事人之间有合同关系存在;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代为履行债务的承诺,或者与债务人订有代为履行合同债务的协议;第三人的代为履行债务时,不能以合同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理由进行抗辩。
一、代为清偿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代为清偿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的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只要债权人同意由第三人清偿的,就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代为清偿,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也没有约定清偿可以由第三人进行时,第三人向权利人所为的债务履行行为。
二、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是:
1、保证人免责的条件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
2、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不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向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
3、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
三、抵押登记需要本人去吗
注销登记抵押不是一定要本人去,可以办理委托代为办理,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如果债务人及时偿还了债务,则该抵押权可以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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