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2008年6月,福州台江区雷女士出差期间,刚入住一个月的新房发生下水道堵塞,房间被泡。台江区法院最终判决房产公司赔偿业主经济损失一万元。
案例二:2008年2月,上海闵行区的居民吴小姐从外地回家后,发现室外排水管拥堵致使污水倒灌入户。2009年10月,闵行区法院认为物业小区对公共滤管及下水道未尽相应义务,判其赔付业主装修及租金损失1.2万元。
案例三:2008年6月,锦州北镇市一兽药店被淹,经查看一楼与二楼之间的下水道被一块抹布所堵。兽药店店主王某将楼上五户居民告上法庭。2009年11月,北镇市法院判处楼上五户居民共同赔偿王某经济损失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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